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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常见的抗消化道恶性肿瘤药物有两大类,细胞毒性药物和分子靶向药物,由于抗癌药物的作用机制不同,其不良反应也有不同特点。
不良反应分类
1. 根据出现时间分类
急性不良反应
指的是药物使用后即刻到24小时内出现的不良反应,如过敏、局部刺激、恶心、呕吐、发热等;
近期不良反应
指的是使用抗肿瘤药物后4周内出现的反应,如骨髓抑制、脱发、口腔炎、腹泻、脏器功能受损等;
远期不良反应
指的是使用抗肿瘤药物后4周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如迟发性心脏毒性、甲状腺功能减退、肾上腺功能减退、迟发性骨髓抑制、诱发肿瘤、免疫功能抑制、不孕不育等。
2. 根据局部反应和全身不同系统来分类
抗肿瘤治疗的全身反应几乎可以累及所有系统,包括一般状况、血液系统、心血管系统、消化系统、呼吸系统、泌尿生殖系统、皮肤、神经系统、内分泌代谢系统和骨骼肌肉系统。
抗肿瘤药物停药或减量等措施:
①发生1级的不良反应,继续原剂量使用抗肿瘤药物;
②发生2级的不良反应,暂停使用抗肿瘤药物,经积极对症支持处理后,恢复至0~1级不良反应,继续原剂量使用抗肿瘤药物;
③对于发生3~4级的不良反应,则暂停使用抗肿瘤药物,待恢复至0~1级不良反应,降低一个剂量等级(10%~20%)使用抗肿瘤药物;
④剂量等级可以降低2~3个,如果仍发生3~4级不良反应,则停止使用该种药物;
⑤但对于具体的不良反应还需要分别对待,如疲劳、脱发、性欲改变、皮肤干燥等不良反应如认为不可能变得更严重或威胁生命,可以原剂量使用药物;
⑥对于过敏反应、空腔脏器穿孔、出血、血栓、顽固性高血压、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不良反应,一旦出现就可能要永久停药。